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开招聘文职人员120名,其中,交警支队机关55名、雷西高速公路交警大队65名。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已转正定级的正式工作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采取个人自愿、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转正定级审批表复印件(须加盖人社部门印章)、近期同底2寸照片4张、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考试前发给准考证。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3倍时,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
(二)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交通管理相关知识为主。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体检。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合格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安排在市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按报考岗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四)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五)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人社部门负责办理正式调配手续;调入后,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工资标准按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确定。
四、其他事项
1、考试考务工作由市人社局、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市人社局、市公安局纪检组(委)对招聘工作全程指导监督。
2、招聘公告同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市公安局网站发布。
3、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现行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
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0934—8605851
市公安局纪委 0934—8868225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 0934—8687383
市公安局 0934—8862911
附件:庆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开招聘文职人员岗位简表.xls
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