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审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此次选调职位为法官2名。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达不到3:1,选调计划按比例递减。
二、选调范围
在全省法院系统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并经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核的在职在编法官。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德优良,作风正派。
2、审判业务素质过硬,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3、具有2年以上法院工作经历,并具有助理审判员以上法律职务。
4、具有全日制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已取得国家司法考试职业资格证书(A证)。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有
突出贡献和特殊才能的可适当放宽。
6、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的。
7、男性身高在1.70米(含)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含)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外观不存在明显疾病特征。
8、须本人现工作单位书面同意。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3、法律、政策规定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方法
选调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笔试内容是与审判工作有关的开放性题目,不指定考试用书。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法律思维能力、价值观念。综合考试成绩并经组织考察后择优选调。
五、报名、审核时间及地点
2014年1月2日9时至2014年1月5日17时,可于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并审核通过人员于2014年1月11日9时至17时在裕华区人民法院政治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358号裕华区政府院内B座3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并发放准考证,于2014年1月12日参加笔试。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资格审核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法官报名表》一式三份;
②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一式三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法官证书、审判职务任命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三份;
④立功受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份
⑤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各三份;
⑥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照三张(着法官制服,佩小徽章);⑦本人撰写的三个不同案件已生效判决书复印件三份、已发
表调研文章或论文、文学作品(题材不限)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咨询电话:0311-86578185(裕华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11-83811313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2013年12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