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2014年劳务派遣工选拔公告
为满足各县级联社的工作需要,沧州市联社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本次派遣工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工数量及岗位
本次共选用劳务派遣工200人。用工岗位详见《2013年劳务派遣用工岗位计划表》(附表一)。
二、用工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及团队精神;
(二)熟悉党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金融法律法规,热爱农村金融事业。
(三)年龄条件。1988年1月1日后出生。有特殊业务资源的(主要指存款,在参加资格复审前必须将一定数额存款存入报考联社),经县级行社党委研究同意,上报市联社党委批准后,年龄条件可放宽到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四)学历条件。必须具备全日制普通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柜员岗专业为经济类、金融类、财会类、计算机类、法律类、工商管理类、中文类;客户经理岗专业为经济类、金融类、财会类、计算机类、法律类、工商管理类、营销类、理工类。有特殊业务资源的(主要指存款,在参加资格复审前必须将一定数额存款存入报考联社),经县级联社党委研究同意,上报市联社党委批准后,专业可适当放宽。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2.曾因工作失误或经济案件给所在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3.未满18周岁的;
4.有赌博、吸毒、嫖娼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5.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
6.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本人及父母、配偶在农村信用社有不良贷款或为他人担保的贷款形成不良未偿还的。
三、用工形式
本次用工为劳务派遣制,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以劳务派遣方式派遣到沧州市辖内信用社工作。
四、用工程序和方法
(一)网上报名
本次用工实行网上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要实事求是,严格自律。报名者要对本人在网上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
报名时间:1月2日9:00至1月4日17:00。
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
报名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用工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照网站提示进行相关操作。
2、网上报名须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报考职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3、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内项目,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4、考生填写完成《报名表》后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报考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次修改信息或报考岗位。
(二)缴费
缴费时间:1月3日9:00至1月5日中午12:00。
为便于整体工作安排部署,报名及考试费用150元,由沧州市辖内各县级联社临时替代劳务派遣公司收取。审核通过的考生,从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报名表》,并持此表到所报考县级联社现场缴纳。
(三)笔试
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请于1月6日至1月7日登陆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1月8日上午9:00至11:30,笔试地点及其他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涵盖经济、金融、财会、管理、法律、计算机、公文写作等方面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根据用工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均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可于1月12日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1月13日8:30至18:30。
资格复审地点:沧州颐和大酒店(迎宾大道颐和庄园内)。
审查时,需由考生本人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由本人签字并加按手印的承诺书、就业协议书原件、学校证明原件),报名表一份(缴费确认后网上打印),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在审查过程中发现报名填报情况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201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14年7月10日前将毕业证书交县联社初审后报市联社审核,未能取得毕业证书或不符合条件的,由县级行社退回派遣公司,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五)面试
面试时间:1月15日。具体地点、要求、分组以《面试通知单》为准。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1月14日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六)考察
考察时间1月16日至17日。根据用工计划和面试成绩,按1:1的人员比例进入考察,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如出现并列,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考察。由县级行社登录征信系统考察考生本人及父母、配偶在农村信用社有不良贷款的或为他人担保的贷款形成不良未偿还的,都不能使用。该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体检 1月18日
根据用工计划、考察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理,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以电话通知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该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体检情况,在用工县级联社公告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八)审批选用
公示后,使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将使用人员派遣到沧州市辖内县级联社安排上岗。
五、其他事项
凡报考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缴费、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签订合同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弃权。发现报考者填报情况不实、弄虚作假的,不论何时,一经核实,取消资格;已上岗使用的,由县级联社退回派遣公司,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附表一、2014年劳务派遣用工岗位计划表
附表二、各县联社咨询电话及地址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