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市直医疗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报考条件
市直医疗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10名。其中:市人民医院35名,市中医院35名,市妇幼保健院15名,市优抚医院25名。
招聘对象为2010年12月31日前已批准转正定级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近3年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取得执业医师、药师、技师等相应资格证书,符合《2013年市直医疗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表》条件,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由市卫生局、市民政局负责组织,报名时间12月23日—24日,采取个人自愿、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市、县(区)卫生局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和近期同底2寸照片4张。
此次招聘岗位主要为院前急救、体检中心、功能检查等一线科室,报名时需签订招聘后5年内不得申请调整工作岗位的《知情同意书》。
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考试前发给准考证。
(二)考试。考试采取面试形式,总分100分。面试内容为报考岗位应具备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招聘。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网站公布。
(三)体检、考察。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卫生局、市民政局组织,按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成绩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四)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五)聘用。对拟招聘的人员,由市人社局负责办理正式调配手续;调入后,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同时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
三、其他事项
1、考试考务工作由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市监察局对招聘工作全程进行监督。
2、招聘公告同时在庆阳电视台、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网站发布。
3、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现行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 0934—8237300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 0934—8687383
市卫生局 0934—8213487
市民政局 0934—8214537
附件:
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