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应试人员:
根据省考试录用公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全省高速公路交警系统人民警察进行资格复审的通知》要求,我厅将对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4年11月3日至5日,每天 9:00-12:00、 14:30-18:00。其中报考职位代码277-339的应试人员,11月3日参加资格复审;报考职位代码340-346的应试人员, 11月4日参加资格复审;报考职位代码347-371的应试人员,11月5日参加资格复审(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地点
交警大厦(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武都路212号)
三、有关要求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以下证件按时参加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1.本人身份证;
2.准考证;
3.毕业证书;
4.报考职位有学位要求的须提供学位证;
5.报考职位有职称要求的须提供职称证书;
6.报考职位有户籍限制的须提供本人户口本;
7.有工作单位的应试人员须提供工作证及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无工作单位的应试人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派遣证)。
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四、咨询电话
0931-8535219,8535220
甘肃省公安厅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