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定西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就资格复审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为2014年11月2日—11月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请考生根据时间安排按时参加复审。
二、资格复审地点
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定西市安定区友谊北路46号)。联系电话:0932—8232000。
三、有关要求
1、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根据本人报考职位要求需提供以下证件: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与网上报名时提供的必须一致)、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项目服务证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单位加盖公章)等相关证明。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供择业通知书(或报到证派遣证);已就业(含“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民生实事项目人员” 等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人员)的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其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证明,还需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本人身份及服务期满的证明。
报考“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项目职位”人员还需提供:项目服务证、市县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和材料。具体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要提供由市、县组织部门审核,省委组织部批准同意报考的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同时,“四项目人员”还需提供:县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其未被事业单位聘用的相关证明。
部分职位要求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县级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上述证明、证件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考生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面试资格,同时记录备案。
2、在职报考人员,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所在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时间、地点确定后另行通知。
定西市考录办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