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肃南生源(个别职位除外),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护理职位中专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指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
(三)具备与招聘职位相匹配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专业要求
(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8名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位及报名条件见附表:
2011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职位简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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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名称 |
需求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条件 |
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
考试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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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
专科 |
中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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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教师 |
2 |
美术相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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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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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以下;取得《教师资格证》;肃南县户籍。 |
《综合知识》 |
旅游管理 |
4 |
旅游管理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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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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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以下;肃南县户籍。 |
《综合知识》 |
矿产品加工或 地质勘探 |
1 |
矿产品加工 或地质勘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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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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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以下。 |
《综合知识》 |
临床医生 |
1 |
临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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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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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以下;肃南县户籍。 |
《综合知识》 |
护士 |
2 |
护理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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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0周岁以下;肃南县户籍。 |
《综合知识》 |
道桥技术员 |
1 |
道路桥梁工程专业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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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以下。 |
《综合知识》 |
文秘 |
2 |
中文、汉语言、 文秘专业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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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以下;肃南县户籍。 |
《综合知识》 |
林业技术员 |
2 |
林业相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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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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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以下;肃南县户籍。 |
《综合知识》 |
财务管理 |
8 |
财会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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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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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以下;取得《会计资格证》;肃南县户籍。 |
《综合知识》 |
社会管理员 |
3 |
专业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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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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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以下;肃南县户籍。 |
《综合知识》 |
水利工程管理 |
2 |
水利水电相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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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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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以下;肃南县户籍。 |
《综合知识》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满服务生定向指标) |
20 |
专业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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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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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县户籍。 |
《综合知识》 |
合 计 |
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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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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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支一扶”、进村(社区)服务期满毕业生到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
“三支一扶”、进村(社区)服务期满毕业生报名条件:自2003年以来,至2009年经省市选拔到乡镇从事“三支一扶”、进村(社区)工作,服务期满2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财政供薪职位10名,自收自支职位10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为
2.报名提交的资料:报名时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须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学籍档案、户口薄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非普通院校毕业生须持毕业证、身份证、学籍档案、户口薄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交近期免冠1寸照片5张,报名费150元。
3.各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该职位招聘名额依次递减。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报名条件及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结果予以公示,符合条件的,在县人社局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对在报考过程中为考生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组织、监察、人社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对其曝光,并按相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经办人员的责任。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
(三)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部分职位加试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
上午 9:00—11:00 综合知识
下午 14:00—16:00 专业知识
3.领取准考证时间:
4.报考者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一不得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按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4:6计算,即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综合知识×40%+专业知识×60%。不考专业知识的职位直接以综合知识成绩计分。
6.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综合知识》成绩中加5分,但不累计加分。少数民族考生;选拔到乡镇三支一扶、进村(社区),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团县委出具证明),在县内见习基地参加见习的毕业生(见习单位出具证明),实际工作(服务、见习)时间满2年且考核合格尚未正式就业的毕业生。
(四)面试及计分办法
报考导游、美术教师职位的毕业生全部进行面试(测试),面试(测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测试)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测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测试)。
1.导游、美术教师职位面试(测试)成绩按4︰6的比例确定,即:笔试成绩占40%,面试(测试)成绩占60%。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测试)成绩×60%。
2.其他职位不进行面试。直接按笔试成绩计分。
3.本次考试所有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考核、聘用
(一)体检考核对象确定
以总成绩为准,按拟招聘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二)录取及管理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经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查,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予以解聘。
五、监督
为了保证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邀请县人大、县政协领导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察局参与考试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 督 电 话:县纪委监察局 6121151
报名联系人:赵 斌
联 系 电话:6121418 13085923001
查询网址:肃南县人事编制信息网http://www.gssn.gov.cn/rsj
肃南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