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全市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881名,其中:市直48名、凉州区461名、古浪县195名、民勤县97名、天祝县80名;按中学理工类、中学文史类、小学教育类、医学类、其它类五个专业类别设招聘岗位,具体岗位、人数及报考条件见《2011年武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尚未就业的普通院校全日制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9月1日后出生)。
4.报考中小学教学岗位的毕业生必须有《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达到二级乙等及其以上。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2—16日8:30—17:30。
2.报名地点:报考公共卫生、精神卫生、食品检验、动物保护、森林保护、农田水利、土木工程、设备维修、文秘、文物保护、交通管理、新闻采编岗的毕业生在凉州区报名;报考其它岗位的毕业生在岗位所属县区报名。
毕业生按岗位报考条件,在县区招聘办指定地点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凉州区报名地点:凉州区老年活动中心 咨询电话 2212519
古浪县报名地点:古浪县委党校 咨询电话 5121492
民勤县报名地点:民勤县政务中心 咨询电话 4122180
天祝县报名地点:天祝县职教中心 咨询电话 3121231
市招聘办咨询电话 2234073
3.报名所需材料:
(1)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
(2)报考中小学教学岗位的毕业生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3)加分材料:
①“大学生志愿西部计划”服务生需提供服务所在地县级团委关于服务时间和考核合格的证明。
②“三支一扶”、“进村(社区)”服务生需提供县区人社局关于服务时间和考核合格的证明。
③在我市规模以上企业和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一线服务的毕业生需提供县区人社局关于服务时间和考核合格的证明。
④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户家庭的毕业生需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二女户光荣证》、家庭户口簿、乡镇计生站的证明并经乡镇政府、县区人口局逐级审查合格。
⑤天祝县户籍的少数民族考生需提供家庭户口簿或集体户口登记卡。
(4)以上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照6张。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提供相关材料,由县区招聘办负责审查,具体工作由县区人社部门牵头,实行分工负责制。毕业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三支一扶”、“进村(社区)”和在我市规模以上企业及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一线服务生材料由县区人社局审查,“大学生志愿西部计划”服务生材料由县区团委审查,身份证、家庭户口簿或集体户口登记卡由县区公安局审查,《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由县区教育局审查,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户家庭材料由县区人口局审查。
5.报考费:100元/人,县区招聘办负责收取,出具当地财政部门认可的收费票据。
五、领取准考证
考生本人持交费发票和有效证件于2011年11月8—10日到报名地点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
1.考试设凉州区、古浪县、民勤县、天祝县四个考区,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证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
3.考试内容
考试为综合试卷,考试时间150分钟,总分值为150分;天祝县藏语事业岗加试藏语基础知识,考试时间150分钟,总分值为150分。
(1)中学理工类岗位主要考大学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相关专业知识;中学文史类岗位主要考大学的语文、政治、历史、地理、英语等相关专业知识;小学教育类岗位主要考师范院校的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等相关专业知识。
(2)医学类岗位主要考大学的病理学、生理学、药理学、解剖学、中医学等相关专业知识。
(3)其它类岗位主要考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文写作。
(4)天祝县藏语事业岗加试藏语基础知识,主要考藏语言知识,以藏文命题。
七、加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考生总成绩中加分,符合多项条件的只加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1.由省人社厅和团省委批准参加“三支一扶”、“进村(社区)”和“大学生志愿西部计划”的毕业生,每服务一年且经当地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者,考试总成绩加3分。
2.在我市规模以上企业和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一线服务的毕业生,每服务一年且经当地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者,考试总成绩加2分。
3.我市农村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人员的独生子或《二女户光荣证》人员的女儿,考试总成绩加5分;我市农村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人员的独生女,考试总成绩加15分。
4.天祝县户籍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天祝县岗位,考试总成绩加5分。
八、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1.总成绩=综合试卷成绩+加分。
2.天祝县藏语事业岗总成绩=综合试卷成绩×40% + 藏语试卷成绩×60% + 加分。
九、公布成绩
考试成绩确定后,市招聘办在武威政府网、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予以公布;考生也可通过武威电信声讯台或到县区招聘办查询成绩。
十、体检、考核
1.市、县区招聘办按招聘计划和考生所报岗位,依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参加体检。
2.体检由县区招聘办组织实施。体检须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从本岗位报考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3.体检结束后,由县区招聘办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对有吸毒史、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非法组织、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和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从本岗位报考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4.体检、考核的具体时间由县区招聘办另行通知。
十一、审批、聘用
1.市招聘办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按照考生报考的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提请市招聘领导小组审批。
2.市直单位招聘人员,从报考该岗位且入围的本科毕业生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3.按招聘计划,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聘用。
4.对市招聘领导小组审批的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特别是署名反映的问题要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提请市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取消聘用资格,从本岗位报考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5.聘用人员确定后,市、县区招聘办统一办理聘用人员的人事、编制等相关手续。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6.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聘用管理按照《武威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办法》执行。
7.聘用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执行事业单位现行标准,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负担。
十二、纪律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组织纪律以及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舞弊或欺骗行为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将其违纪情况载入本人诚信记录,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招聘。
4.帮助报考人员舞弊或为其舞弊、欺骗行为提供便利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5.公开招聘工作坚持政策、岗位、程序、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操作,全面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三、公告和岗位设置及报考条件由市招聘办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市纪委信访室 2214756
市招聘办公室 2235559
武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大中专毕业生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