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关于在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的通知》(甘人社通[2012]124号)要求,甘肃省水利厅所属甘肃省水文水资源局、甘肃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甘肃省水利厅兰州水土保持科学试验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有博士学位、学历、相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身体条件;年龄为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6月25日
2、报名由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参照附件:《2012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具体专业岗位列表》。
3、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应届毕业生凭所在院校证明应聘,但毕业时须“双证齐全”。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由原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方可应聘。
三、考核与考察
博士研究生采取考核方式招聘,考核由省水利厅和招聘单位组织。考核时,要对应聘人员学术背景、学术报告、科研项目汇报、实验室操作和适应工作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量化细化、打分评判。
考察由省水利厅和招聘单位组成两人以上考察小组,采取调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法,对其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有工作经历者须到其原单位考察。对国外留学人员,要与相关部门协调,考察其在国外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
四、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人选按招聘人员的数量等额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执行。
五、确定拟聘人员
招聘单位根据考核、考察、体检情况,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
招聘单位将拟聘人员在甘肃组工网、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聘用
招聘单位提出拟聘人员建议经省水利厅审核同意后,报省人社厅审批。对经批准的招聘人员,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
八、其他事项。
2012年7月31日前结束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聘工作。此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生不予聘用。
省水利厅监督电话:0931-8416932
附件:2012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具体专业岗位列表
甘肃省水利厅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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