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肃省直属机关工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具有2年以上县乡以下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三)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四)中共党员,主任科员及以下,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六)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3年8月15日至17日(上午9:00—下午18:00)。兰州市金城宾馆西楼388房间。
2.报名材料:
(1)《中共甘肃省直属机关工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可登录每日甘肃网、甘肃机关党建网下载),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分别加盖公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或人事部门公章);
(4) 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5张。
3.资格审查:按照公开遴选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3年8月24日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2013年8月31日(星期六)。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遴选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自我认知、语言表达和应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省直机关工委派出考察小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全面考察。
(四)体检
考察合格者,列为体检对象。体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若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出现体检(复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录用
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经省直机关工委研究决定后公示。拟录用人员在省直机关工委和本人所在单位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影响录用问题的,按有关组织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0931—8288310
监督电话:0931—8877638
中共甘肃省直属机关工委
二○一三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