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酒泉市2013年考试录用机关
公务员和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中“考察合格者按规定进入下一个程序,考察不合格的,将按报考职位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人员(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得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的要求,近期市考录办将对补充和递补的5人组织进行体检,现将补充和递补体检考生名单予以公布,请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2614613 2617720 2615419
附:酒泉市2013年招录机关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补充和递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酒泉市公务员考录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