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体检时间:2013年11月16日上午7:30在庆阳市人才大厦(西峰区育才西路7号)院内集中,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地点。
三、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3〕58号)组织实施。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还要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有关要求
(一)体检时必须携带报名时用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一张(标准证件照)。
(二)体检费用自理,372元/人。
(三)所有参加体检考生在体检当天一律不准携带手机和其他通讯设备,凡携带不按要求上交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体检和录用资格。
(四)考生在体检前的1到3天内,宜清淡饮食,不准饮酒,要注意休息,避免过度劳累,保持个人卫生。体检前12小时不要喝水进食,以免影响体检结果的准确性。
附件:
庆阳市2013年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拟参加体检人员名单.xls
庆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