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3年8月15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兰州市广场南路13号统办三号楼12楼1213房间。
三、参加人员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四、资格复审需要材料
考生需携带有关证件(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等)原件;有工作单位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人员由主管部门出具证明进行资格复审。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必须由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
2、考生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3、在职的报考人员,不能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面试资格。
4、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对资格复审有疑问的考生,请与甘肃省水利厅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赵星 联系电话:0931—8416932
附件:
甘肃省水利厅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甘肃省水利厅人事处
201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