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13年全市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陇人社发[2013]159号)和《陇南市2013年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市人社局结合各县(区)各岗位报名人数和编制情况提出了我市2013年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指标分解意见,经2013年7月9日市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现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各岗位招聘指标分解方案
全市基层事业单位招聘指标1000名,按照县(区)分解,武都区197名,宕昌县84名,文县88名,康县60名,成县101名,徽县85名,两当县24名,西和县150名,礼县199名,(中职教师指标11名,理科代课教师指标1名由市上统一确定录取人员,不再下达到县区)。
按照招聘岗位分解:基层教师360名(中小学文科教师68名,中小学理科教师46名,中小学音体美教师85名,乡镇幼儿园110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11名),代课教师指标40名(文科39名,理科1名),基层旅游事业单位指标20名,乡镇卫生院指标60名,乡镇畜牧兽医站指标40名,乡镇农技推广站等涉农站(所)指标100人,基层文化站指标40名,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指标100人,乡镇派出所文职100名,乡镇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指标80名,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指标100名。
二、有关岗位录取办法
1、中小学文科教师,中小学理科教师,中小学音体美教师,乡镇幼儿园教师,基层旅游事业单位,乡镇卫生院,乡镇畜牧兽医站,乡镇农技推广站等涉农站(所),基层文化站,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乡镇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等12个岗位按照公告精神正常录取。
2、对县(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和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理科教师岗位招聘办法进行调整。鉴于各县(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和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理科教师岗位报名人数普遍存在少于3人的情况,根据《陇南市2013年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条(3)“各县(区)招聘岗位的具体指标,待报名结束后根据各县(区)报名人数和编制情况在笔试一周前分解下达。若个别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分配1名指标的平均人数时,该岗位的指标可不向县(区)分解,由市上统一保留,在全市范围内录取”的精神。决定各县(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和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理科教师岗位指标不再给各县(区)分解下达,而由市上统一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统一排序、统一选拔、统一确定聘用人员(含末位成绩并列者),录取后由考生报考县(区)进行安置。
3、对农村中小学文科代课教师成县和两当县指标进行合并。由于上述2个县农村中小学文科代课教师报名人数达不到分配1名指标的平均人数,经研究,将上述2县农村中小学文科代课教师岗位合并,下达指标1名,录取后由考生报考县(区)进行安置。
4、乡镇派出所文职人员岗位的录取。根据《陇南市2013年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六条招聘办法的规定,全市100名乡镇派出所文职人员由各县(区)从报名人员中按1:2的比例确定200名参加体能测评人员,60名男性公安特警从上述200名人员当中选拔,在各县(区)乡镇派出所文职人员指标范围内录取。
特此通知
附:陇南市2013年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指标分解表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