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考生名单及考点安排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根据录用计划中确定的计划录用人数与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人选的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确定了参加我部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人选,有关考生名单和各职位最低分数线见附件1。
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考点设在外交学院(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号),专业科目考试考场及面试分批安排详见附件2。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时 间
科 目
参加考生
1月19日
(周六)
上午
8:15-10:15
外语(或专业)笔试
全体考生
10:45-12:15
心理素质测试
(笔试)
全体考生
下午
1:30-3:30
英语水平测试
(笔试)
非通用语考生、行政技术类考生
4:00-5:30
外语听力测试
外交业务类考生
1月20日
(周日)
上午
8:30-11:00
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
(笔试)
外交业务类考生
下午
12:30-6:00
外语口试
外交业务类考生
1月21日
(周一)
上午
8:15-11:45
面试
全体考生
下午
1:30-6:30
1月22日
(周二)
上午
8:15-11:45
下午
1:30-6:30
1月23日
(周三)
上午
8:15-11:45
下午
1:30-6:30
1月24日
(周四)
上午
8:15-11:45
下午
1:30-6:00
1月25日
(周五)
上午
8:15-11:45
下午
1:30-6:30
非通用语(包括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日语、德语、朝鲜语、葡萄牙语、越南语、泰语、印尼语、波斯语、老挝语、瑞典语、印地语)职位的考生;
行政技术类考生指报考行政司、财务司等司局职位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