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基本报考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外语水平:报考外交业务类职位的,应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其中,报考英语一和英语五职位的,英语水平应达到大学公共英语6级70分(新记分体制下500分)以上;报考英语二、英语三、英语四等职位的,英语水平应达到大学公共英语6级60分(新记分体制下425分)以上。报考行政技术类职位的,英语水平应达到大学公共英语4级60分(新记分体制下425分)以上。
(二)身心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承受能力;对国内外环境变换有较强的适应能力;色觉无异常。
(三)对赴驻外使领馆常驻工作应有充足的思想准备,被录用后须服从组织安排随时赴国外工作。
(四)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另外,2013年我部计划招录语种以外的非通用语专业考生,如符合有关条件,可报考英语一职位。
二、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均须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户网站、国家公务员局门户网站和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
(http://bm.scs.gov.cn/2013)进行报名。报名时间、程序及公共科目考试的安排以上述网站有关通知为准。填写网上报名表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所学专业:本科、研究生任一学习阶段所学专业与招考职位要求一致的,即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二)外语水平:应详细填写本人外语水平,否则将影响资格审查结果。须注明参加大学公共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或英语专业四级、八级考试的时间、成绩,如有参加其他考试情况需说明请在备注栏注明;非通用语职位报考者请注明本专业语种等级考试的时间、所获证书或成绩,如有参加其他考试情况需说明请在备注栏注明。
(三)学习、工作经历:
请务必连续、准确填写个人经历。
有海外留学经历的,请务必注明留学性质(公派、因私)、就读院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及学历、学位证书等情况。如系留学回国人员,须明确注明是否已获得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应届毕业生须在“学习经历”栏如实注明本人最新专业成绩在全年级或全班的排名情况(请标出年级或班级人数),以及担任学生干部的情况。
201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须注明:①委培或定向单位是否同意报考;②所在院校是否同意报考;③所在院校有关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师范类院校的应届毕业生须注明是否为免费师范毕业生。
非应届毕业生须详细填写工作经历(按年月顺序连续填写工作单位、职务、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如暂时待业须注明时间和居住地),并注明以下情况:①个人档案情况(存档单位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等);②户口情况(户口所在地、户籍管理单位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等);③现所在单位是否同意报考(注明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
未按上述要求填报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四)奖惩情况:奖励情况仅填写校级及以上各类知识技能性竞赛获奖情况(如外语、演讲、才艺竞赛等)和院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受处分情况须如实填写。
三、考试、考察工作有关说明
(一)公共科目笔试和部分非通用语专业科目初试
1、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人员均须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有关考试安排见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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