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能测评和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甘肃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报考公安类职位的考生和报考秦安县法院法警(051职位)的考生,在进入体检前,必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进行。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依据报考该职位考生的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录用计划与参加测评人数1:2的比例确定。
综合类、乡镇类和公检法类各职位体检人员按照报考该职位考生的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录用人数与参加体检人数等额确定,其中报考公安类职位和报考秦安县法院法警(051职位)参加体检的人员必须是体能测评合格者。
报考公安类职位和秦安县法院法警(051职位)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名单见附件1。
报考乡镇类职位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2。
报考综合类、法院、检察院职位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3。
二、体能测评和体检的时间
参加公安类和秦安县法院法警(051职位)体能测评的人员于2012年9月11日(星期二)上午8:00在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天水市秦州区忠武巷44号)门口集中。
参加乡镇类体检的人员于2012年9月13日(星期四)上午8:00在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天水市秦州区忠武巷44号)门口集中。
参加综合类及公检法类体检的人员于2012年9月14日(星期五)上午8:00在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天水市秦州区忠武巷44号)门口集中。
三、注意事项
1、所有参加体检的考生需携带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二张、身份证、准考证和体检费500元。
2、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日早晨空腹(不要吃饭、喝水)。
3、参加体能测评、体检的考生必须按时参加体能测评和体检,凡不按时参加体能测评、体检或体能测评、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该职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联系电话:0938-8214550
附件1:公安类、秦安法院法警(051职位)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附件2:乡镇类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3:综合、法检类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天水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