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提交的资料
递补人员(名单见附件)资格复审时由本人向市考录办提交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四项目人员还需提供以下材料:“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到村任职合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 “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报考只招录回族职位的人员需提交户口本;报考要求具有二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职位的人员和在职人员,需提交工作经历相关材料、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证明)等资料。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将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要求本人携带个人相关资料前来办理,不得他人代办。
2、在职的报考人员,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面试资格。
3、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到者,视为主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2年8月21日至25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14:30—18:00
资格复审地点:天水市秦州区忠武巷44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公务员局
联系电话:0938-8214550
附件:天水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
天水市公务员考录办公室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