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共214名,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采用现场审核方式进行。凡报考张掖市党政机关、公检法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职位拟进入面试的人员,于2012年8月4日至8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按报考职位分别到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中有关问题可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职位录用与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0936-8360910,13830646156,联系人:焦有军。
各职位资格复审地点和联系电话见附件2。
(二)资格复审提供的材料
1.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项目服务证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须另提供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3.已就业的考生,须另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并由其主管部门(县区考生由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介绍信原件;
4.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项目服务人员,须另提供项目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和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已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服务期严格按批准文件和招考公告规定时限计算。
(三)未按上述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所在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等事项另行通知。凡参加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市考录办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
三、面试资格通知
市、县区考录办于8月17日至18日通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不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考生按缺考处理。
附件:1.张掖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名单
2.各职位资格复审地点和联系电话
张掖市考录办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