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能测评和体检人员的确定
报考公安类职位(含森林公安)的考生,在进入体检前,必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进行。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依据报考该职位考生的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录用计划1:2的比例确定。各职位体检人员依据报考该职位考生的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公安类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是体能测评合格者)。
报考公安类职位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名单见附件1。
报考法院、检察院职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2。
报考综合类、乡镇类职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3。
二、体能测评和体检的时间
参加公安类(含森林公安)体能测评的人员于2011年12月13日(星期二)上午8:00在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天水市秦州区忠武巷44号)门口集中。
参加公安类(含森林公安)、检察院、法院体检的人员于2011年12月14日(星期三)上午8:00在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天水市秦州区忠武巷44号)门口集中。
参加综合类及乡镇类体检的人员于2011年12月15日(星期四)上午8:00在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天水市秦州区忠武巷44号)门口集中。
三、注意事项
1、携带近期免冠正面2吋彩色照片二张、身份证、准考证和体检费500元。
2、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日早晨空腹(不要吃饭、喝水)。
3、请参加体能测评、体检的考生按照要求准时参加体能测评和体检,凡不按时参加体能测评、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该职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4、无故迟到或缺检者视为放弃。
联系电话:0938-8214550
附件:名单
天水市公务员考录公务员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