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湖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因17008、17012岗位出现缺额,现依次递补,递补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现将递补体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2017年9月4日
二、相关要求:
(一)请递补参检人员务必于2017年9月4日上午8:30前,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和1张二寸免冠照片,到太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三楼(太湖县新城龙山路200号,电话0556-4188332)领取体检通知书,不再另行电话通知,无故逾期不领取视为自动放弃。
(二)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集中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体检表上贴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并加盖公章。
体检表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体检前须缴纳费用:体检交通费用、体检费用据实收取。
附件:太湖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体检递补人员名单三
太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1日
附件:太湖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三.xls [29.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