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昌市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和省考录办体检要求,现就金昌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本次招录职位计划和考生最终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31名考生(名单附后)。
二、体检时间
2017年7月14日(星期五),上午7:00
三、集中地点
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院(金昌市新华路70号)
四、体检标准
见《金昌市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体检规定。
五、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应于2017年7月14日上午7:00准时集中点名准备参加体检,不按时集合点名的,按自动弃权处理,取消体检资格。
2、考生在参加体检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明)、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的原件、一张近期免冠正面2吋彩色照片和体检费用(预计500元,考生自行准备,由体检医院根据体检项目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据实收取),凡证件携带不全者,不得参加体检。
3、考生集合点名后,所携带手机等一切通讯工具上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体检现场。未按规定上交手机的,无论是否开机,一经发现均按违纪处理,取消体检资格。随身携带的包袋、纸张等其他物品到达体检医院后按工作人员要求统一存放。
4、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应空腹(不能吃饭、饮水);参加体检的女性考生如在月经、怀孕或可能已受孕期间,务必事先向本组领队、监督及体检大夫说明情况,市考录办将严格按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执行。
5、体检过程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不准与外界联络。考生在体检现场必须服从管理、听从指挥,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提及本人姓名及与本人身份相关的信息,违反者取消体检资格。《体检表》由本组领队统一保管,考生不得擅自携带。体检完毕后考生在《体检表》上填写信息时,不得擅自改动任何体检指标,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6、对冒名顶替者、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考生,按违纪处理,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考生家属不得尾随至体检医院,否则对考生按违纪处理,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7、体检不合格者,该职位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递补)进行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考生放弃体检的,该职位不再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