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经县人民政府同意,依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按照《玛曲县紧缺学科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小学相关学科教师不足的实际,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考聘用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聘用原则、岗位、名额、条件、范围
(一)招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
(二)招考岗位及名额
2017年全县计划公开招聘22名小学教师。其中:藏语文教师5名、藏数学教师6名、汉语文教师6名、汉数学教师2名、英语教师3名。(详见《2017年玛曲县小学教师招聘计划表》)
(三)招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玛曲籍往届大中专毕业生(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
3.在我县各中小学聘任的代课教师中,连续2年被评为优秀代课教师均可报考。
(四)招考范围
玛曲县常住户口或户籍迁入玛曲三年以上(2014年3月1日以前)往届毕业生。
二、组织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7年3月27日至3月31日(共5天)
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二)报名地点
玛曲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教育局窗口
(三)报名要求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
2.在2014年3月1日后突击将户籍迁入玛曲县内的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招考。
3.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时,考生须携带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5.若发现考生档案或相关证件有弄虚作假的现象,将取消该考生报考资格。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初审合格后,于2017年4月6日至4月7日,在玛曲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教育局窗口领取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一)开考比例
每个岗位报名人数和招聘名额按3:1的比例确定实际招录人数。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情况,经玛曲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数达到开考比例确定人选后,将通知本人进行应试。
四、考试
1.按照报考专业,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专业基础知识考试。
2.笔试时间及科目:4月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学科专业基础知识》。
3.考试地点:玛曲县城关九年制学校。
五、复审及公示
(一)体检
考试结束后,拟招聘教师到县级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二)复审
体检合格后,对拟招聘教师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所有个人信息进行最后核实),资格复审需提交: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学历认证书及其他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学籍档案,若发现上述证件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本次招聘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考试。
(三)公示
对拟招聘教师,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县教育局负责核实。对确定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资格,并按招考科目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及工资待遇
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开考比例、招考岗位依次录取,并经体检、复审合格及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试用协议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查,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和服务五年以上承诺书,承诺五年之内不得脱离学校教学工作,享受国家规定的在编教师待遇。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县教育局人事股 0941-6124865
县人社局人事人才办 0941-6121055
监督电话:县教育局纪检组 0941-6121058
附件:《2017年玛曲县小学教师招聘计划表》
玛曲县教育局 玛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