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市直单位干部队伍结构,补充优秀骨干力量,建立来自基层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推进和规范市直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工作,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为部分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计划、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涉及48个市直单位,共设置62个职位,计划选调78人(详见《2017年陇南市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范围
1.公文写作类、综合类职位: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及驻陇单位)的正式干部(不含副科级及以上),符合本次公开选调资格条件和要求的均可报考。
2.专业技术类职位: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含驻陇单位)的正式干部(不含副科级及以上),符合本次公开选调资格条件和要求的均可报考。学校、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可报考本系统内专业技术职位。
(三)报考人员一般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实际工作和文字综合能力强,身体健康;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体见《2017年陇南市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中小学教师应具有教师资格证;
3.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具体指198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的,具体指1986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具体见《2017年陇南市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报考人员应具有2年以上县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17年3月31日;
4.报考行政职位的,必须已登记为公务员,报考参公职位的,必须已登记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全额事业职位的,应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差额和自收自支事业职位的,应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符合选调单位具体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及任职回避有关规定(见附件1);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党政纪处分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岗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按照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组通字[2013]16号)文件规定:“大学生村官聘期3年,3年期满转为事业岗位”;
4.按照2011年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提高普通中小学教育质量的意见》(陇发[2011]5号)文件精神:“严格控制教师改行,任教不满5年的教师,不得调出”;
5.尚在试用期内的;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5日至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市直单位符合条件人员报考党群机关单位职位(职位代码:A20170101-A20170105,B20170101-B20170107)的到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报名,报考政府机关单位职位(职位代码:A20170201-A20170208,B20170201-B20170235,C20170205-C20170207)的分别到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报名;县乡符合条件人员报考党群机关单位职位(职位代码:A20170101-A20170105,B20170101-B20170107)的到各县区委组织部报名,报考政府机关单位职位(职位代码A20170201-A20170208,B20170201-B20170235,C20170205-C20170207)的到各县区人社局报名。
报考陇南市一中教师职位(职位代码C20170201)、陇南市实验小学教师职位(职位代码C20170202)在陇南市教育局报名;
报考陇南市妇幼保健院医生职位(职位代码C20170203- C20170204)在陇南市卫计委报名。
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者须填写《2017年陇南市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2017年陇南市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花名册》(附件3) (并附电子版,可登录陇南党建网、陇南公众信息网下载),提供单位介绍信(需注明报考人员的出生年月、性别、学历及专业、政治面貌以及与报考职位有关的工作经历,由组织人社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核加注意见并盖章)、录用分配工作文件复印件、转正定级文件(由组织人社部门或主管部门加注意见并盖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JPG格式)。报考行政职位或参公职位的还须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组织人社部门公章。对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年度考核为优秀和精准扶贫工作受表彰奖励的,提供组织人社部门年度考核文件复印件和受表彰奖励文件或证书复印件(加盖组织人社部门公章)。
本次公开选调不收取报名费,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按核算数额予以拨付。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查。报考者提供的有关材料要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选调资格。各公开选调职位的资格初步审查合格人数与拟选调计划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等比例减少选调计划或在不改变考生报考意愿的情况下进行职位合并;取消的选调职位,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三)笔试。笔试时间为5月6日上午9:00—11:30。公文写作类、综合类职位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专业技术类职位主要测试相关专业知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对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和精准扶贫工作中受表彰奖励的报考人员予以加分,分值计入笔试成绩。其中:
1.年度考核一年评为优秀等次的加2分,两年评为优秀等次的加4分,三年评为优秀等次的加5分;
2.精准扶贫工作获县级表彰奖励一次加1分、获市级表彰奖励一次加2分,获省级表彰奖励一次加3分,同一类型奖项按个人所获最高级别表彰奖励加分,不重复累计加分。
报考人员届时登录陇南党建网、陇南公众信息网查询领取准考证时间、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的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说课)。笔试结束后,对所有考生最终笔试成绩(最终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计划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以上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对于达不到面试比例的职位,采取核减选调计划或职位合并的方式直至达到面试比例。
1.报考公文写作类、综合类和专业技术类职位(教师岗位除外)的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创新意识、语言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面试以说课(试讲)的方式进行,内容以现行高中、小学课本为准,分专业建立题库,满分为100分。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权重计算出每名报考人员的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高低排序和职位拟录取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果由个人原因放弃或发现影响进入考察的,可按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能进行一次。由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抽调组织、人社和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按考察方案进行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组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录用者,经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该职位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察环节,递补只能进行一次。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提出选调意见并说明理由。
(六)公示及试用。经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对拟选调人选在陇南党建网、陇南公众信息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发现有影响选调问题的,按该职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经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安排拟选调人员到各选调单位工作,试用期6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下发选调文件。拟选调人员在试用过程中发现有影响选调问题或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可按最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递补对象。
(七)办理调动手续。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下发的选调文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选调人员必须按时报到,不按时报到者取消调动资格。
三、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在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根据2017年3月23日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和 3月3日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会议精神,陇南市一中和陇南市实验小学教师选调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陇南市妇幼保健院医生职位由市卫计委负责,包括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说课)、考察、体检等环节,其中报名结束后将报名材料报市人社局复审,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将相关材料报市人社局再次复审,并由市人社局统一提交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会议复核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批。
为切实加强对公开选调工作的监督,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全程受理干部群众的监督举报。
市委组织部监督举报电话:0939-12380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0939-8212799
咨询电话:
0939-8212256:
(负责A20170101-A20170105,B20170101-B20170107职位)
0939-8213133:
(负责A20170201-A20170208,B20170201-B20170235职位)
0939-8219651:
(负责C20170201-C20170207职位)
本公告由陇南市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各选调单位的选调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7年陇南市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可在陇南党建网http://www.gslndj.gov.cn、陇南公众信息网http://www.longnan.gov.cn
查询)。
附件:
陇南市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29日